親愛的同學:
近期,本局接獲兩宗涉及青少年傷人、欺凌和勒索的案件,案情顯示涉案青少年因為一些瑣事而引發矛盾和爭執, 並導致言語和肢體上的衝突。 本局在接報後立即展開調查,並將涉案青少年拘捕,移交檢察院偵辦。
本局在此呼籲青少年如遇到矛盾衝突,切記保持冷靜克制, 切勿以暴力解決問題,應尋求家長、老師或駐校輔導員的幫助;若不幸遭受勒索或其他侵害,應該立即向警方報案。
根據澳門《刑法典》 第一百三十七條“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” 的規定,傷害他人身體或健康者,最高可被判處三年徒刑; 第一百三十八條“嚴重傷害身體完整性” 規定, 如果造成他人身體或健康嚴重受損,最高可被判處十年徒刑;第二百一十五條“勒索”規定, 以暴力或重大惡害相威脅,使他人財產損失的行為,最高可被判處八年徒刑。 青少年倘若觸犯上述刑法,將令大好前途盡毀。
如欲瞭解更多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法及防罪方法,歡迎瀏覽本局網頁(www.pj.gov.mo)。
祝 學業進步!
司法警察局
社區警務及公共關係處
關注少年組 謹啓
Remarks: The Judiciary Police only provided the Chinese content to Student Affairs Office. For details, please browse the webpage: www.pj.gov.m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