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學:
近日發生一宗女學生在公共交通工具內被性侵害的案件,本局收到通報後展開調查並將涉案人拘捕送交檢察院偵辦。是次偵破案件有賴案中學生勇
於向校方作出舉報,使本局能及時介入跟進處理,彰顯了“學校安全聯絡網”聯絡機制的重要性以及警校間的緊密合作卓有成效。
根據澳門《刑法典》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,任何人將他人置於不能抗拒的狀態後,強迫他人忍受重要性慾行為(例如撫摸性器官),或強迫他人對其自身進行此行為,可觸犯“性脅迫罪”,行為人可被科處二年至八年徒刑。第一百六十六條“對兒童之性侵犯”,對未成年人實施性侵害,最高可被判處十年徒刑。
本局一直非常重視侵害青少年的罪案,對任何危害青少年的犯罪行為,始終保持零容忍態度,堅決予以打擊。在預防青少年遭受性侵犯方面,本局持續前往學校舉辦面向中學及大學生的“預防性侵及求助方法”主題講座,提高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,明白遇到罪案發生時勇於舉報的重要性。
本局在此呼籲,當市民、尤其是青少年遭遇性侵犯時,切勿因害怕而沉默啞忍,遇到有人靠近進行身體接觸或企圖作出侵犯行為時,應立即拒絕並設法離開現場,以及主動向家長、老師、駐校輔導員或警方求助;如事件發生於公共交通工具上,應大聲呼救並向司機或乘客求助及報警。本局將與學校、家長及社會各界共同努力,為青少年構建安全、和諧的成長環境。
如欲瞭解更多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法及防罪方法,歡迎瀏覽本局網頁( www.pj.gov.mo)。
祝 學業進步!
司法警察局
社區警務及公共關係處
關注少年組 謹啓
Remarks: The Judiciary Police only provided the Chinese content to Student Affairs Office. For details, please browse the webpage: www.pj.gov.mo