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同學:
新學年開學已有一段時間, 同學們面對新學習環境及新同學時, 由於不同習慣所帶來的差異,難免產生一些分歧或矛盾。 近日, 本組先後收到部份學校老師反映,發現有學生在未經同意下被同學偷拍並刻意修改,並透過社交通訊軟件分享到同學群組內, 引發群組內其他成員進行討論、轉發及嘲諷, 繼而導致網絡欺凌。
司警局在此重申,有關行為均屬違法, 根據《刑法典》第 191 條“不法之錄製品及照片”規定, 未經同意以相機拍攝他人,處最高二年徒刑;《刑法典》第 177 條 “公開及詆毀”規定, 如作出誹謗或侮辱的行為, 且透過社會傳播媒介而廣泛散播, 處最高二年徒刑。
本局在此呼籲青少年如遇到矛盾或衝突, 切記保持冷靜克制, 不應在互聯網絡上發表不當言論或散佈虛假消息,誣蔑他人, 以免觸犯刑事法律。同儕間應和睦相處,即使意見不合也切勿惡言相向,應主動溝通解決問題。如目睹或不幸遭到網絡欺淩,切勿漠視或啞忍, 應儘快將事件告知老師、 輔導員或家長,如有需要可向警方求助。
如欲瞭解更多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法及防罪方法,歡迎瀏覽本局網頁( www.pj.gov.mo)。
祝 學業進步!
司法警察局
社區警務及公共關係處
關注少年組 謹啓
Remarks: The Judiciary Police only provided the Chinese content to Student Affairs Office. For details, please browse the webpage: www.pj.gov.mo